广西2023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招生简章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3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47号)要求,百色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广西外国语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广西城市职业大学等8所本科院校参加2023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试点(以下简称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工作。为做好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本科对口中职招生的考生除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所在大类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
(三)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30%。以下于2023年3月31日前获奖的学生不限排名: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总评成绩排名方式和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须符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要求。
二、考生申报办法
符合本科对口中职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于3月23日前向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每个考生只能申报参加1个招生专业或专业类的测试,经所在中等职业学校确认具有推荐资格后,于3月23日至3月26日登录“2023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联合测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 (https://bkzs.gxnu.edu.cn/pg/zz/,下同),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或普通高考的“本科对口中职-广西2023年本科对口中职申报快速通道”进入该系统进行申报。
三、推荐名单公示
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考生申请情况,确定拟推荐考生名单,在报送推荐材料前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保留至9月底,对在公示期间被举报并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考生,要及时向相关本科院校反馈,以便按规定处理。
四、推荐材料报送
考生须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实名向试点招生院校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标注出本校所有报考学生,以便本科院校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未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30%的考生,须同时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推荐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等职业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中等职业学校将以上材料分审核院校并按考生在本校总评成绩排名顺序装订成册,于2023年3月23日前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至对应的审核院校(见附件1《2023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院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寄送时间以邮戳为准,如因采用其他快递方式或逾期寄出,审核院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等职业学校负责解决。
五、资格审核
(一)各中等职业学校须于2023年3月28日前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完成本校报考学生的网上资格审核(相关登录帐号及密码另行通知)。因中等职业学校未按时对本校报考学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造成各审核本科院校无法对报考学生进行最终资格审核,导致学生不能参加测试等相关责任将由中等职业学校承担。
(二)主考院校于2023年4月3日前完成对各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考生的资格审核,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在“2023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联合测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公布。各联合招生院校在技能测试类别相同、职业技能测试内容相同情况下互认考生资格审核结果。《2023年联合招生院校互认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及材料接收审核院校列表》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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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对应的中职(技工)专业
广西2023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对应的中职(技工)专业表》详见附件4。
七、测试申报及网上缴费流程
(一)网上测试申报
符合报考条件且经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姓名于2023年4月3日18:00~4月5日18:00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查看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系统提示于4月6日18:00前完成缴费。4月10日18:00后可再次登录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系统,打印2023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测试准考证。未按时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的资格。测试申报费为200元/人。
(二)网上缴费流程
1.首先扫描“百色学院财务处”微信服务号,进入“百色学院财务处”APP界面。
2.在“百色学院财务处”APP界面右下方选择:“缴费留言”→“在线缴费” →“全校普高” →“2023年中职招生报名测试费”项目。
3.点击“2023年中职招生报名测试费”项目后,将弹出“请输入学号”及“请输入姓名”界面;“学号”为报名考生身份证后十二位,“姓名”为报名考生姓名。
4.个人信息录入完毕点击“搜索”进入缴费页面,核对缴费金额直接点击缴费功能按键即可进入个人缴费流程并完成缴费。
八、测试形式与内容
报考本科对口中职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联合组织的测试,测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测试科目设置及相应测试形式。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采用联合测试的方式,由百色学院牵头组织,考生在报考专业相应的主考院校参加考试。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合卷,每个科目满分100分,三个科目满分合计300分。
2.测试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现行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
3.测试方式:笔试。
4. 测试时间:2.5小时。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面试+实际操作等,具体方式由主考院校确定,满分300。
2.测试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现行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与招生专业相对应。
九、测试点安排
考生在同一考点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请考生于2023年4月10日18:00后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查看测试点具体安排。
十、测试时间安排
(一)文化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4月13日下午,2023年4月14日全天,详见各主考院校专业测试公告。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十一、招生录取
(一)成绩公布及备案
各专业或专业类的主考院校在2023年4月26日前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上线人数不超过主考专业总招生计划1.5倍的原则划定相应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招生院校将在本校网站公布所招生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百色学院负责文化测试成绩的合成,并于2023年5月5日前将所有考生的成绩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备案。
(二)录取原则
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业类按计划依据综合分(综合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以上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底排序后择优录取。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4月26日后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查询本人测试成绩。
(四)志愿填报
考生于5月5日10:00至8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系统导航-志愿填报”栏目,选择“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初始密码为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时所设置的密码,考生如丢失或遗忘,可通过向普通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
每个考生可填报4所院校的各1个专业,所填专业志愿必须与考生本人参加的院校测试专业或专业类别一致,且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否则所填志愿无效。投档录取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招生的资格。
(五)投档录取
5月9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对已填报院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档案进行投放,由招生院校按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不再进行志愿征集。
(六)录取名单公示
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已被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一律不能退档换录。本次未录取且原来已经报考其他招生形式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相应招生形式的录取。
(七)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在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以各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十二、其他
(一)护理学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和食品工程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护理学专业同时要求男生身高需要170CM以上(含170CM),女生需要158CM以上(含158CM)。
(二)申报“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学校须于2023年4月8日前同时报送《体育专业测试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由主考院校在测试方案中另行公布。
(三)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宣传组织工作,做好考生申报和推荐工作,督促本校考生按时参加联合测试和网上填报志愿。同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科学精准做好防疫工作。
(四)2023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71-5815516(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0771-5815347(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0771-5338211(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五)如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新的规定要求,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执行。
2023年本科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院校联盟
百色学院(代章)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