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外国语学院2025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25-02-2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18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院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广西外国语学院

二、学校代码:13830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监督电话:0771-4797128、12315   

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高等院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收取学费金额按照总学分学费除以标准学制换算并确定。

七、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广西南宁市,前身为2004年创办的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2011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广西首家民办本科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立项建设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设有13个院系,开设63个本、专科专业,其中语言类专业13个,全日制在校生32500余人(截至2024年9月),是广西外语类专业规模最大、语种最多的高校。拥有五合和空港两个校区,规划占地2500余亩。目前,学校有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级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专业群1个,自治区级—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 自治区级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级民办高等院校重点专业5个,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3个。

第三条  学历证书信息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外国语学院

二、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本简章适用于广西外国语学院2025年全日制高职对口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五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广西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189号)中高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六条  2025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s://zs.gxufl.edu.cn/)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

 

第三章 考生申报


第七条  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3月8日18:00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第八条  申报方法

我校与“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成员院校(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共享成绩,联盟测试线上申报方法如下:

方法: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点击“考试报名→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第九条  缴费

高职对口测试报考费11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40元/科·人*2科),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柳州职业技术大学代章代收,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8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写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不予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第十条  打印准考证

申报成功后,考生于2025年3月20日9:00-3月23日9:00,再次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四章 联合测试


第十一条 所有报考广西外国语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2025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第十二条  测试时间

2025年3月23日9:00-11:00。

第十三条  测试方式

测试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现场测试方式,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请考生自备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

第十四条  测试内容

高职对口测试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等内容组成,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

一、文化素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共3门科目,每门100分,共300分。

二、职业技能:包括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等内容,共300分。

考生可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查看模拟样题。

三、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相关奖项之一的(见第十九条,第一点“对口免试生条件”),需向联盟提出“对口免试生”资格认定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为“对口免试生”。“对口免试生”仍须参加高职对口联合测试,其职业技能成绩按满分计,文化素质成绩以实测成绩计。

第十五条 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考试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 考点和考场由申报系统自动安排,具体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第五章 体检标准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第六章 成绩构成

第十七条  成绩构成

高职对口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共3门科目,每门100分,共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等内容,共300分)及加分组成。

即: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加分。

第十八条  免试及加分政策

一、对口免试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在学校学习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的考生,经审核被认定为“对口免试生”的,职业技能成绩按满分计。

二、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申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说明:①表中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考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③获得“对口免试生”资格的考生,按照上述加分项目的“第4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三、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并申请免试、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考生在申报截止时间后至3月30日前获得免试条件中规定的奖项(以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可以在3月30日前按要求补充材料申请免试资格,联盟将按照教育厅下达的获奖文件开展审核工作后,公布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免试资格及加分,于2025年3月18-29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https://www.gxzslm.cn/)公示。

第十九条  成绩查询及排序规则

一、成绩查询

报读我校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日后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点击进入“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或“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网”查询本人成绩及成绩一分一档表,该成绩作为我校录取依据。

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总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排序规则

高职对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①总成绩,②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③文化素质测试成绩,④职业技能测试成绩,⑤语文科成绩,⑥数学科成绩,⑦英语科成绩。

 

第七章 志愿填报


第二十条  已参加“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1日10:00至13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资格。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设置征集志愿,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于2025年4月24日10:00至25日10:00再次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各类型招生计划数情况,按比例划定各类型的录取最低控制线。

第二十一条  志愿填报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首次登录时,根据系统登录提示登录系统,成功登录后须按照提示完善基本信息。

高职对口招生批(含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最多填报20个专业,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

 

第八章 录 取


第二十二条  投档录取时间

投档录取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23日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7日

具体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我校录取原则如下:

1.所有申报我校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2.录取排序规则:

1)“分数优先”:将进档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优先满足排名靠前的考生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总成绩相同时,总成绩排位高者优先录取。

2)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本简章的成绩排序规则执行)调剂到专业组内有剩余计划的专业;若考生勾选“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测试总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分— 职业技能测试分—语文—数学—英语。即先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素质测试分高低排序,文化素质测试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素质测试分相同,则按职业技能测试分高低排序,分数高者排在前面;

4)已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3.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二、不参加联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三、根据招生专业计划缺额和考生专业志愿情况,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经广西招生考试院批准同意后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第二十四条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于2025年4月28日前,在“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5年底。

第二十五条 我校于8月将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前不要随意更改高考报名信息中留存的手机号码、姓名、地址。

第二十六条  高职对口招生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获得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专科层次的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简章通过“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特别申明: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简章由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2.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非联盟成员院校名单

一审:覃帅文 二审:汪丽娟 三审:梁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