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6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6〕6号)要求,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办学优势,为广大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就业创业能力,现将我校 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26年本科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4、2025、2026届(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证书)未就业毕业生。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三、招生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2日—7月25日17:00 截止。
2.报名流程:
(1)登录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s://zs.gxufl.edu.cn/ 下载 《广西外国语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以压缩文件方式发至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1015829176@qq.com。文件夹命名方式: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姓名”。如“泰语+刘某某”
①Word 格式 《广西外国语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表》。报名表上电子相片与毕业证书上的相片须一致。
②电子相片。电子相片用于打印录取通知书、学籍注册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须确保电子相片与本人人像比对一致。
③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
④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以上材料要求复印/扫描清晰、彩色,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的姓名,身份证件信息,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信息、照片,原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等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于7月28日前在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
五、录取办法
(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在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成绩择优录取。
(二)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不进行专业面试,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录取。
(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按如下原则录取:
1.广西外国语学院毕业生:我校毕业生依据“成绩优先”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按照报名学生所填报的专业,依据报名学生本科毕业成绩的“平均分”进行比较(由教务处学籍科提供),根据“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拟录取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考生且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由学校组织同分考生面试,面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校外考生:对初审通过的校外考生进行线上面试选拔,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专业的兴趣爱好和认识程度等,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及形式等将由招生就业处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学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关注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信息网。
3.若同一专业既有本校考生又有校外考生,且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该专业本校报名人数、校外考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作为录取人数比例,最终确定该本校、校外考生分别录取人数(四舍五入)。
(四)拟录取名单在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录取。
六、学籍管理
(一)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 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退学的学生,在校连续学习达1学年及以上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及成绩单;未满1学年的,学校开出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七、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
1.获我校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假期不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广西外国语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申请表》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其中,《广西外国语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需交到报到点,由学校留存。
2.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核验有关证书信息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入学复查
1.学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学生入学后,学校参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组织学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八、其他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招生咨询电话:0771-4797229、4797113
(五)监督电话:0771-4797128
(六)广西外国语学院官网(https://zs.gxufl.com)
(七)电子邮箱:1015829176@qq.com
广西外国语学院
2026年7月7日
附件:
广西外国语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申请表

注:《申请表》需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